關于市政協十四屆一次會議第068號提案的答復
時間:2022-06-13 來源: 太原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字號:[ 大 中 小 ]
信息索引號 | 分類 | 其他 | 公開日期 | 2022-06-13 | |
發布機構 | 文號 | 公開時限 |
張峰委員:
您好,您提出的《關于“商品房”未竣工驗收合格不可交付使用的建議》已收悉,經我局認真研究,現就竣工驗收方面的提案答復如下:
隨著近年來我市大規模商品房的建設,為進一步提升太原市建筑工程質量管理水平,規范工程建設各方責任主體質量行為,嚴格工程建設法定程序,保證工程結構安全和使用功能質量,我局依據國家法律法規、規范、標準,制定出一系列的建設工程質量管控措施,在實施過程中履職盡責,嚴格監督管理。
一、近年工程質量監督驗收基本情況
2019年新申報監督房屋建筑工程單體1315個,報監面積1838萬㎡;2020年新申報監督房屋建筑工程單體766個,報監面積1131萬㎡;2021年新申報監督房屋建筑工程單體741個,報監面積1050萬㎡。報建監督覆蓋率100%,新開工項目質量責任承諾書簽訂率100%。
2019年建筑工程竣工驗收單體582個;2020年建筑工程竣工驗收單體384個;2021年建筑工程竣工驗收單體497個工程項目“兩書一牌一檔”執行率100%。
二、工程質量監督機構的目的、依據及工作內容
1、監督工作目的:為保證質量監督工作的順利開展,使質量監督工作有序進行,根據工程建設有關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結合工程實際情況進行監督,旨在提高監督工作質量,保證監督工作公平、公正、公開有序開展。
2、監督工作依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監督管理規定》、施工圖設計文件和相關施工質量驗收規范、通用規范。
3、監督工作內容:
(1)抽查受監工程的建設、勘察、設計、圖審、施工、監理、工程檢測機構及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等參建各方質量行為及執行強制性標準的情況。
(2)工程施工中,監督人員對工程實體質量或質量控制資料進行抽查。房屋建筑物的抽查重點是地基基礎、主體結構和影響使用功能的重要部位。
(3)主體工程驗收時,監督小組對主體分部工程驗收進行抽查,抽查內容為工程質保體系是否符合要求,工程實體質量是否符合要求,工程資料是否符合要求等。
(4)工程竣工驗收時,建設單位應當在工程竣工驗收7個工作日前,將填寫的單位工程竣工驗收通知書,簽字蓋章并簽署意見后,通知太原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站(太原市城鄉建設檔案館),參加建設單位組織的工程竣工驗收,重點對驗收的組織形式、程序等是否符合有關規定進行監督,如發現有違反工程質量管理有關規定的情況,宣布驗收無效,重新組織驗收。
三、近年來未經竣工驗收投入使用的處理情況
近兩年,市質安站在日常監督工作中,對發現的未經驗收投入使用單位工程均及時下發監督記錄通知單,要求立即停止交付行為并進行整改。我局對拒不整改的28個未經竣工驗收投入使用的建設工程項目進行了約談并向太原市城鄉管理局出具處罰建議函,建議其對未經竣工驗收投入使用的違法行為進行查處。
建筑質量,百年大計,質量是工程建設的生命,作為建設工程質量監管部門之一,我局始終圍繞工程質量這一主題,抓嚴抓實、抓精抓細,在監督工作中唱響質量主旋律,對工程驗收全過程質量控制的同時,不斷強化自身隊伍的質量安全意識,全面提升建筑質量監管能力,確保我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管理水平不斷提升。
感謝您對市政府住房和城鄉建設方面工作的關心和支持,并歡迎今后提出更多寶貴意見。
太原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2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