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市十五屆人大三次會議第195號建議的答復
時間:2023-07-19 來源: 太原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字號:[ 大 中 小 ]
信息索引號 | 分類 | 其他 | 公開日期 | 2023-07-19 | |
發布機構 | 文號 | 公開時限 |
并住建函字〔2023〕82號
關于市十五屆人大三次會議
第195號建議的答復
尊敬的鄭靜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關于老舊小區加裝電梯工作的建議》收悉,經認真研究,現答復如下:
既有住宅自愿加裝電梯是近年來的社會熱點,對完善老舊小區住宅使用功能、促進無障礙環境建設、適應老齡化社會需求、提升城市生活品質具有重要意義。
太原市為進一步完善既有住宅使用功能,改善居住條件,提高宜居水平,市住建局等七部門聯合出臺《關于太原市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工作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明確了既有住宅加裝電梯的加裝條件、實施程序、獎補政策等內容。根據《實施意見》,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工作遵循“業主自愿、政府引導、規范實施、保障安全”的原則。充分發揮住宅業主的主體作用,依法通過民主協商,確保電梯加裝科學、合理、可行。充分發揮政府的協調服務職能,規范引導、優化審批,確保人民群眾真正得到實惠。市級在出臺實施意見的基礎上,制定了太原市既有住宅加裝電梯申報材料模板,下發各縣(市、區)作為參考,同時各縣(市、區)政府成立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轄區范圍內既有住宅加裝電梯的具體組織實施。
按照《實施意見》,既有住宅產權人作為業主,是加裝電梯的實施主體。實施主體可以委托業主代表、社區居民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具有設計施工資質的單位、電梯安裝維護企業、原建設單位、產權單位等作為代理人具體負責意見統一、工程報建、設備采購、工程實施、維護管理等相關工作。受托人應當與委托人簽訂委托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協議需明確加裝電梯委托代理人及其主要職責、資金概算及費用籌集方案、電梯運行維護保養費用分攤方案、加裝完成后的電梯使用管理單位等內容,以確保整治成果得到長期有效維護。下一步我市將就出臺相關指導性目錄進行探索研究,為居民加裝電梯進一步提供便利,同時進行實地督導,會同相關部門跟蹤、服務、協調、指導各縣(市、區)順利推進改造工作。
以上答復您是否滿意,如有意見,敬請反饋。
感謝您對政府城市建設工作的關心和支持,并歡迎今后提出更多寶貴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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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3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