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房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 招標投標不規范行為專項檢查工作的通知
時間: 2022-09-30 來源: 市場科 字號:[ 大 中 小 ]
各相關單位:
為進一步破除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領域(以下簡稱招投標領域)各種隱性壁壘和不合理門檻,根據市發改委《關于開展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領域不規范行為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并發改法規〔2022〕15號)要求,市住建局將開展房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招投標不規范行為專項檢查。
一、整治范圍和內容
(一)整治范圍
2021年以來根據《必須招標的工程項目規定》(國家發展改革委令第16號)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工程建設項目。
(二)整治內容
重點檢查內容詳見市住建局《關于印發<太原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房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招標投標監管權責清單的通知>》(并住建字〔2021〕282號)。
二、工作安排
(一)自查摸底。即日起至10月10日,各項目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對照國家相關規定、政策要求及重點整治問題認真開展自查。
(二)隨機抽查。10月11日-10月20日,市住建局結合雙隨機檢查工作,深入項目實地抽查,及時發現并糾正招投標活動中的違法違規行為。
(三)重點核查。進一步明確招投標投訴舉報渠道,對涉及本次整治內容的投訴舉報組織力量進行重點核查。
三、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相關單位和機構要充分認識專項檢查行動的重要性,切實增強開展專項檢查行動的政治自覺、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精心謀劃,周密安排、強力推進。
(二)強化工作落實。各級要圍繞專項檢查重點任務,堅持問題導向,加大對政府投資工程建設項目的抽查力度,加強對依法必須招標工程建設項目的事中事后監管,對問題易發環節環節以及發生過違法違規行為的主體進行重點監督。
(三)建立長效機制。進一步建立健全投訴舉報接收、轉辦、反饋工作機制,鞏固專項整治成果,持續優化房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投標領域營商環境。
太原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2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