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海綿城市建設的實施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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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政辦發〔2017〕65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綜改示范區、不銹鋼園區管委會,市直各委、局、辦,各有關單位:
為加快推進我市海綿城市建設工作,根據國務院和省政府有關文件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經市人民政府同意,提出本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按照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城鎮化工作會議上關于建設自然積存、自然滲透、自然凈化的“海綿城市”講話精神及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關于大力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重大戰略部署,把海綿城市建設作為轉變城市發展方式、實現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措施,堅持生態優先、自然循環,規劃引領、系統布局,科學示范、統籌建設,有序監管、創新機制原則,自然途徑與人工措施相結合,以城市建筑、道路、綠地、廣場與河湖建設為載體,最大限度實現雨水在城市區域的自然積存、滲透和凈化。讓城市能夠像海綿一樣,在適應環境變化和應對自然災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彈性”,下雨時吸水、蓄水、滲水、凈水,需要時將蓄存的水“釋放”并加以利用。
全市各級政府、各部門要充分認識海綿城市建設的重要意義,增強責任心和使命感,全力以赴推進我市海綿城市建設。
二、組織領導
(一)領導機構。成立太原市海綿城市建設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張齊山(副市長),副組長:竇力奮(市政府副秘書長)、姜波(市住建委主任)。市宣傳、考核、住建、發改、財政、人社、國土、環保、城管、水務、體育、規劃、房產、園林、氣象、交警、教育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實行例會制度,研究決定海綿城市建設政策措施;解決海綿城市建設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問題;研究審批海綿城市建設規劃(含專項規劃)、計劃及方案;檢查各縣(市、區)及各成員單位工作。
(二)工作機構。市海綿城市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海綿辦),設在市住建委,負責海綿城市建設管理的決策、組織、實施、建設和監督管理。辦公經費由市財政根據工作需要統籌安排。
(三)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成立相應領導機構,充分發揮責任主體的組織協調作用,做好本轄區海綿城市建設組織實施工作。業務上受市海綿辦領導。
(四)市發改、財政、人社、住建、國土、環保、城管、水務、體育、規劃、房產、園林、氣象、交警、教育等部門成立相應領導機構,結合工作職責,落實海綿城市建設的具體要求、規定,相關政策,保障措施,技術標準。
(五)市適時組建太原市海綿城市建設相關市場運作主體,具體負責海綿城市建設、資金籌集、項目運作及配套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等工作。
三、工作目標
結合安置房建設、城中村、棚戶區和城鄉危房改造、老舊小區改造,以解決城市內澇、雨水收集利用、黑臭水體治理為突破口,采取“滲、滯、蓄、凈、用、排”等綜合措施,堅持“新建”以目標為導向、“改造”以問題為導向,推進新老城區海綿城市建設和改造,最大限度減少城市開發建設對生態環境的影響,將70%的降雨就地消納和利用,逐步實現小雨不積水、大雨不內澇、水體不黑臭、熱島有緩解。到2017年底,城市建成區10%以上的面積達到目標要求;到2020年,建成區20%以上的面積達到目標要求;到2030年,建成區80%以上的面積達到目標要求。
四、職責分工
(一)市海綿辦負責協調推進全市海綿城市建設與管理,制定海綿城市建設項目相關管理規定、政策和保障措施;組織技術機構編制海綿城市建設相關技術導則和標準圖集,并開展技術審查和技術培訓;牽頭全市海綿城市建設年度建設計劃和五年滾動計劃制定;將海綿城市建設工作任務按屬地管理原則分解落實到各縣(市、區),并代表市政府與各縣(市)區政府簽訂工作目標責任書;將建設指導監管和督促配合工作按職責分工落實到市直各相關部門,檢查督促指導海綿城市建設工作落實情況、各單位考核指標完成情況;組織實施海綿城市建設整流域項目、跨城區項目、有重大影響的項目、重要民生工程等重點工程項目;組織相關部門監管人員及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從業人員專項業務培訓。
(二)市各職能部門負責海綿城市建設資金保障、行政審批、建設監管、竣工驗收、設備設施運營維護管理、人才引進等工作。根據海綿城市建設和海綿城市專項規劃要求,出臺相應管理辦法并對現有政策法規進行調整修訂。配合縣(市、區)政府組織實施本行業海綿城市建設項目,及時完成市海綿城市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及海綿辦安排的各項任務。
(三)各縣(市、區)政府負責根據海綿城市專項規劃及全市海綿城市建設計劃,全面摸底排查,確定本轄區海綿城市建設年度計劃、實施方案,制定五年滾動計劃。組織做好本轄區內海綿城市建設相關行政審批、建設管控、項目實施及設施維護等工作。推廣采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運作,統籌實施轄區內海綿城市建設項目,及時完成市海綿城市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及海綿辦安排的各項任務。
到2017年底,各區建成區10%以上的面積達到海綿城市建設目標要求。小店區8.5平方公里、迎澤區2.97平方公里、杏花嶺區4.13平方公里、萬柏林區5.56平方公里、尖草坪區4.72平方公里、晉源區7.12平方公里。
到2020年,各區建成區20%以上的面積達到海綿城市建設目標要求。小店區16.99平方公里、迎澤區5.94平方公里、杏花嶺區8.26平方公里、萬柏林區11.12平方公里、尖草坪區9.44平方公里、晉源區14.25平方公里。
到2030年,各區建成區80%以上的面積達到海綿城市建設目標要求。小店區67.96平方公里、迎澤區23.76平方公里、杏花嶺區33.05平方公里、萬柏林區44.51平方公里、尖草坪區37.76平方公里、晉源區56.96平方公里。
(各區建成區面積以2017年太原市勘察測繪研究院統計數據為依據)
古交市,清徐、陽曲、婁煩縣按照太原市海綿城市建設整體工作目標,制定本轄區分階段海綿城市建設任務,報市海綿辦審核后實施。
五、保障措施
(一)創新運行機制,嚴格規劃建管
按照既定工作組織結構,建立統一指揮、職責明確、整體聯動工作機制,改進完善決策、溝通、聯席會議、風險評估及預警等機制。確定目標任務并簽訂工作目標責任書后,按照工程建設程序,合理前置相關程序。在工程項目可行性研究、初步設計和施工圖設計等階段,建立健全海綿城市指標落實情況審查制度。依法將海綿城市建設要求納入城市規劃編制、管控環節,規劃條件中應明確海綿城市設計要求,作為土地出讓供地方案、招拍掛公告內容或土地劃撥依據。
(二)拓寬籌資渠道,完善支持政策
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和政府的調控引導作用,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市政府在年度預算和建設計劃中優先安排海綿城市建設項目,積極爭取將符合條件的海綿城市建設項目列入國家專項建設基金支持范圍。充分利用開發性、政策性金融政策,鼓勵金融機構積極加大信貸支持力度。針對海綿城市各類項目特點及不同企業自身條件和優勢,探索建設運營等不同階段政府和開發商等不同責任主體運作,積極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特許經營等模式,通過使用者付費、政府付費、可行性缺口補貼、設立專項基金等形式,研究制定符合海綿城市建設特點的新型融資策略,鼓勵支持社會資本參與海綿城市建設。
(三)建立目標考核制度,從嚴落實
由市海綿辦制定相應考評辦法,年終將海綿城市建設工作專項考核結果提供給市委考核辦,由市委考核辦將考核結果納入對縣(市、區)、市直單位領導班子、領導干部的考核中。對按期高標準完成工作目標的,予以表彰獎勵;對推進工作不力,或造成嚴重影響,須追究黨紀政紀責任的,按干部管理權限依法依紀追責問責。
(四)加強宣傳教育,營造良好氛圍
充分發揮輿論引導作用,深入宣傳海綿城市建設的重大意義和政策措施,調動社會各方參與海綿城市建設的積極性、主動性。注重總結典型經驗,抓好宣傳教育,引導市民養成生態環保的生活習慣。及時向社會公開海綿城市建設進展情況,讓社會公眾成為海綿城市的支持者和參與者。
附件:各職能部門具體職責
太原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7年8月11日
(此件公開發布)
附件
各職能部門具體職責
市委宣傳部:牽頭做好海綿城市建設相關宣傳報道工作。
市委考核辦:組織協調制定年度全市黨政機關、事業單位領導班子責任目標時,將海綿城市建設和管理工作中的組織運轉情況、新建改造完成情況及規劃、土地、建設手續辦理情況等考核結果納入市政府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局、辦領導班子、領導干部考核內容。
市住建委:負責牽頭制定海綿城市建設項目建設、驗收標準和規范;在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施工許可、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檢驗檢測與監理、竣工驗收以及檔案移交等環節中審查海綿城市建設要求落實情況。
市發改委:負責對各縣(市、區)發改部門立項審批進行業務指導,嚴格按照海綿城市建設相關要求審批項目;將海綿城市建設項目納入全市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投資計劃;研究推進海綿城市建設的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PPP)項目。
市財政局:負責籌集海綿城市建設資金,納入財政年度預算;協助推進海綿城市建設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PPP)項目。
市人社局:負責根據海綿城市建設需求,按照急需緊缺標準,引進相關專業技術人才。
市國土局:負責海綿城市建設項目土地供給及相關地勢、地形、地貌基礎數據提供等工作;按照海綿城市建設的相關規劃指標,在土地供應中明確具體要求,做好與規劃部門的銜接。
市環保局:負責海綿城市建設相關環評審批,海綿城市項目建成后的環保驗收和運營監測監督;將海綿城市建設環境指標納入相應環境監測平臺,組織開展相關水環境質量(地表水)監測。
市城鄉管委:負責城市易淹易澇區、黑臭水體、雨污分流綜合整治;結合海綿城市建設要求,所轄管理機構做好海綿設施運行維護管理工作;實施城市排水防澇設施日常維護和應急搶險管理,制定相應設施運行維護技術文件;指導各縣(市、區)城管部門開展相關維護管理工作。
市水務局:負責結合海綿城市建設要求,實施水利工程日常維護和涉河湖工程審批;完善城市河湖水系保護與管理機制,健全城市排水防澇預警和應急體系;擬定、制定和推行涉水項目海綿城市建設技術標準、規范和管理制度,并配合相關部門做好生態岸線保護指標落實、重要地表水功能區水質監測工作;加強城市河湖水系及其藍線范圍內低影響開發設施的保護與管理,協調省屬河渠海綿建設工作。
市體育局:負責根據海綿城市相關規劃要求,完成體育場館場地建設海綿城市控制指標,配合設計部門完成相應工作,管理職責范圍內的海綿城市設施。
市城鄉規劃局:負責會同相關部門組織編制海綿城市專項規劃,把海綿城市建設要求落實到城鄉規劃編制、規劃實施管理過程中,將有關控制指標納入城市總體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等相關規劃。配合相關部門做好海綿城市建設試點工作的技術研究、指導和指標落實。
市房產局:負責直管公共建筑和各類小區海綿城市建設及城市房屋修繕項目時海綿城市建設技術指標落實,監督指導物業管理單位對公共建筑和小區內海綿城市設施進行維護管理;參與將低影響開發設施合理使用納入物業管理小區達標驗收內容相關政策的制定。
市園林局:負責結合海綿城市建設要求,實施園林綠化、生態濕地建設工作;在各園林綠化項目審查、質量監管、工程驗收等環節中貫徹執行海綿城市建設理念和技術標準;開展海綿城市綠地雨水設施植物配置研究。
市氣象局:負責建設完善太原市主城區氣象監測站網,開展城市降雨量等氣候分析,做好氣溫資料收集整理工作,完成全市暴雨強度公式修正,協助做好海綿城市專項規劃、項目設計等相關工作。建設太原城市暴雨內澇預報預警系統,建立暴雨監測預警平臺和發布機制,服務海綿城市建設。
市公安交警支隊:負責根據海綿城市相關規劃要求,協助完成道路建設海綿城市控制指標及相關技術要求,配合設計部門完成相應工作;管理職責范圍內的海綿城市設施。
市教育局:負責全市大中小學、幼兒園校區海綿化建設改造;協調駐并各院校海綿城市建設技術指標落實。
抄送:市委各部門,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市政協辦公廳,市法院,市檢察院,市工、青、婦,各民主黨派市委會。
太原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7年8月11日印發